IEC61340-5-1中文版的標準
電子工廠若要聲明自己建立的ESD管控體系符合IEC 61340-5-1標準要求,工廠的ESD管控體系文件內(nèi)容(無論是1個管控手冊文件或是1套手冊+程序+作業(yè)指導書等形式的文件)應該包含本標準中管理要求(5.2)和技術要求(5.3)的所有內(nèi)容(ESD S20.20-2014的7和8),這就意味著工廠如果要滿足標準要求,任何無適用性調(diào)整的刪減和修改都將導致體系不完整。
ESD管控體系文件中應該寫明工廠能處理的ESDS敏感器件中濟低的敏感電壓值,即組織應明確自己生產(chǎn)能力(管控水平),通常應收集所生產(chǎn)的所有ESDS敏感器件的參數(shù)(HBM、CDM、MM-Isolated conductors孤立導體)并進行匯總分析來找出濟低的敏感電壓值。如果濟低的敏感電壓值在本標準適用范圍(HBM 100V,CDM 200V和孤立導體35V)之上則可進行處理,反之則應在此標準基礎上,針對性地加強管控措施(本標準章節(jié)1(ESD S20.20-2014的2)范圍有描述),比如說是HBM 濟低敏感電壓值低于本標準適用的100V,則應加強5.3.3(ESD S20.20-2014的8.2)相應的管控要求,甚至需加額外的管控措施,也就是要確定建立的ESD管控體系適用的范圍。
工廠應按標準要求結(jié)合工廠實際情況(內(nèi)外部環(huán)境)來策劃制定適宜自己的管控方法和措施,將這些策劃確定的方法和措施建立為ESD管控要求的文件(即上文所述ESD管控體系文件),然后根據(jù)管控體系實施并維持管控體系的運行,還應定期驗證制定的ESD管控體系與本標準的符合性。工廠在建立和運行ESD管控體系時,應該以本標準的要求為基準,結(jié)合客戶要求,歷史經(jīng)驗,基礎情況,自身的能力,與其他管理體系的結(jié)合程度,成本考量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后策劃各管控過程的集合,由此編制適宜自己工廠的具有可執(zhí)行性的ESD管控程序文件,然后按程序規(guī)定來實施,實施過程中如果有新的技術、方法、要求等影響因素時進行適時地修訂并保持體系運行,體系運行過程中應保留運行記錄,無論是用于數(shù)據(jù)分析,還是二方三方審查都能夠提供證明材料,工廠可單獨地定期驗證ESD管控體系與標準的符合性,也可以結(jié)合質(zhì)量管理體系的內(nèi)審進行,特別是在標準及其相關標準變化時(e.g 版本升級)。建議工廠還應根據(jù)PDCA來持續(xù)改進ESD管控體系,可以是減少成本,優(yōu)化過程,加強可靠性、增減或變更措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