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份,國內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8%。其中,城市上漲1.9%,農村上漲1.5%;食品價格上漲2.4%,非食品價格上漲1.5%;消費品價格上漲1.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0%。1-7月平均,國內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3.1%。
7月份,國內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0.1%。其中,城市上漲0.1%,農村持平(漲跌幅度為0);食品價格下降0.1%,非食品價格上漲0.2%;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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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0.78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8.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1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6.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7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8.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5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9個百分點;油脂價格上漲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7個百分點;肉禽及其制品價格下降6.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48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8.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71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6.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6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3.1%。其中,酒類價格上漲6.8%,**價格上漲0.5%。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3.3%。其中,服裝價格上漲3.6%,鞋類價格上漲2.3%。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9%。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10.0%,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3%。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8%。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3.7%,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2.3%,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0.7%,西藥價格上漲0.5%。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9%。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1.8%,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4.4%,交通工具價格下降0.8%,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4.5%,城市間交通費價格上漲1.4%。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0.4%。其中,旅游價格上漲2.4%,文娛費價格上漲1.6%,教育服務價格上漲1.5%,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5.5%。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1%。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3.1%,水、電、燃料價格上漲2.5%,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5%。
據測算,在7月份1.8%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9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0.9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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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約0.04個百分點。其中,水產品價格下降0.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2.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0.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1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0.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1個百分點。
7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2%。其中,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煙酒及用品、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0.8%、0.5%、0.2%、0.1%和0.1%,衣著、交通和通信價格分別下降0.5%和0.4%。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中,旅游價格上漲5.0%。居住中,水、電、燃料價格上漲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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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
7月
|
1-7月平均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居民消費價格
|
0.1
|
1.8
|
3.1
|
其中:城市
|
0.1
|
1.9
|
3.1
|
農村
|
0.0
|
1.5
|
3.0
|
其中:食品
|
-0.1
|
2.4
|
6.2
|
非食品
|
0.2
|
1.5
|
1.6
|
其中:消費品
|
-0.1
|
1.7
|
3.6
|
服務項目
|
0.6
|
2.0
|
1.8
|
分類別
|
一、食品
|
-0.1
|
2.4
|
6.2
|
糧食
|
0.2
|
3.0
|
4.1
|
油脂
|
0.4
|
5.9
|
5.8
|
肉禽及其制品
|
0.0
|
-6.1
|
6.5
|
其中:豬肉
|
-0.3
|
-18.7
|
2.5
|
蛋
|
-2.3
|
-6.5
|
-6.3
|
水產品
|
-0.6
|
6.7
|
10.0
|
鮮菜
|
0.2
|
8.0
|
18.2
|
鮮果
|
-2.9
|
8.7
|
-3.0
|
液體乳及乳制品
|
0.1
|
3.1
|
3.1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3.1
|
3.4
|
**
|
0.0
|
0.5
|
0.5
|
酒
|
0.1
|
6.8
|
7.8
|
三、衣著
|
-0.5
|
3.3
|
3.5
|
服裝
|
-0.5
|
3.6
|
3.6
|
鞋
|
-0.7
|
2.3
|
2.7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2
|
1.9
|
2.2
|
耐用消費品
|
0.0
|
0.3
|
0.5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1.4
|
10.0
|
9.7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1
|
1.8
|
2.3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1
|
3.7
|
7.0
|
西藥
|
0.0
|
0.5
|
0.2
|
醫療保健服務
|
0.2
|
0.7
|
0.5
|
六、交通和通信
|
-0.4
|
-0.9
|
-0.1
|
交通工具
|
-0.1
|
-0.8
|
-0.6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3.7
|
-4.4
|
3.6
|
通信工具
|
-1.0
|
-11.8
|
-12.9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2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8
|
0.4
|
0.2
|
教育服務
|
0.2
|
1.5
|
1.2
|
旅游
|
5.0
|
2.4
|
2.0
|
八、居住
|
0.5
|
2.1
|
1.9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0
|
0.5
|
1.5
|
住房租金
|
0.2
|
3.1
|
2.5
|
水、電、燃料
|
1.4
|
2.5
|
1.7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國內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國內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來源于國內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3、調查方法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采集原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