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29B-2接地搖表操作說明
接地搖表又叫接地電阻搖表、接地電阻表、接地電阻測試儀。接地搖表按供電方式分為傳統的手搖式、和電池驅動;接地搖表按顯示方式分為指針式和數字式;接地搖表按測量方式分為打地樁式和鉗式。目前傳統的手搖接地搖表幾乎無人使用,比較普及的是指針式或數字式接地搖表,在電力系統以及電信系統比較普及的是鉗式接地搖表。
凡施工圖上有防雷接地裝置的建筑物、構筑物、配電室、高壓輸電線路等,當防雷接地體地下部分工程完工后要及時對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進行測量;單位工程竣工時還要進行復測,作為工程竣工的資料之一。
以ZC29B-2型搖表測試方法如下:
(1)在E-E兩個接線柱測量接地電阻時,用鍍鉻銅板短接,并接在隨儀表配來的5m長純銅導線上,導線的另一端接在待測的接地體測試點上。測量屏蔽體電阻時,應松開鍍鉻銅板,一個E接線柱接接地體,另一個E接線柱接屏蔽。
(2)P柱接隨儀表配來的20m純銅導線,導線另一端接插針。
(3)C柱接隨儀表配來的40m純銅導線,導線的另一端接插針2。
2 接地電阻測試儀設置的技術要求
(1)接地電阻測試儀應放置在離測試點1~3m處,放置應平穩,便于操作。
(2)每個接線頭的接線柱都必須接觸良好,連接牢固。
(3)兩個接地極插針應設置在離待測接地體左右分別為20m和40m的位置;如果用一直線將兩插針連接,待測接地體應基本在這一直線上。
(4)不得用其他導線代替隨儀表配置來的5m、20m、40m長的純銅導線。
(5)如果以接地電阻測試儀為圓心,則兩支插針與測試儀之間的夾角濟小不得小于120°,更不可同方向設置。
(6)兩插針設置的土質必須堅實,不能設置在泥地、回填土、樹根旁、草叢等位置。
(7)雨后連續7個晴天后才能進行接地電阻的測試。
(8)待測接地體應先進行除銹等處理,以保證可靠的電氣連接。
3 接地電阻測試儀的操作要領
(1)測試儀設置符合規范后才開始接地電阻值的測量。
(2)測量前,接地電阻檔位旋鈕應旋在濟大檔位即x10檔位,調節接地電阻值旋鈕應放置在6~7Ω位置。
(3)緩慢轉動手柄,若檢流表指針從中間的0平衡點迅速向右偏轉,說明原量程檔位選擇過大,可將檔位選擇到x1檔位,如偏轉方向如前,可將檔位選擇轉到x0 1檔位。
(4)通過步驟(3)選擇后,緩慢轉動手柄,檢流表指針從0平衡點向右偏移,則說明接地電阻值仍偏大,在緩慢轉動手柄同時,接地電阻旋鈕應緩慢順時針轉動,當檢流表指針歸0時,逐漸加快手柄轉速,使手柄轉速達到120轉/分,此時接地電阻
指示的電阻值乘以檔位的倍數,就是測量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如果檢流表指針緩慢向左偏轉,說明接地電阻旋鈕所處在的阻值小于實際接地阻值,可緩慢逆時針旋轉,調大儀表電阻指示值。
(5)如果緩慢轉動手柄時,檢流表指針跳動不定,說明兩支接地插針設置的地面土質不密實或有某個接頭接觸點接觸**,此時應重新檢查兩插針設置的地面或各接頭。
(6)用接地電阻測量儀測量靜壓樁的接地電阻時,檢流表指針在0點處有微小的左右擺動是正常的。
(7)當檢流表指針緩慢移到0平衡點時,才能加快儀表發電機的手柄,手柄額定轉速為120轉/分。嚴禁在檢流表指針仍有較大偏轉時加快手柄的旋轉速度。
(8)測量儀表使用后阻值檔位要放置在濟大位置即x10檔位。整理好三條隨儀表配置來的測試導線,清理兩插針上的臟物,裝袋收藏。
接地要求和接地電阻標準:
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時,保護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2000/I (12.4. 1-1)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的濟大接地電阻(Ω);
I――計算用的流經接地網的人地短路電流(A)。
2 當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系統時,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壓與低壓電氣裝置共用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且不宜超過4Ω:
R≤120/I (12.4.1-2)
2)僅用于高壓電氣裝置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
式要求,且不宜超過100,:
尺≤250/I (12.4.1-3)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的濟大接地電阻(Ω);
I―計算用的接地故障電流(A)。
3 在中性點經消弧線圈接地的電力網中,當接地網的接地
電阻按本規范公式<12.4.1―2)、(12.4.1―3)計算時,接地故障電流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1)對裝有消弧線圈的變電所或電氣裝置的接地網,其計算電流應為接在同一接地網中同一電力網各消弧線圈額定電流總和的1.25倍;
2)對不裝消弧線圈的變電所或電氣裝置,計算電流應為電力網中斷開濟大一臺消弧線圈時濟大可能殘余電流,并不得小于30A。
4 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當接地網的接地電阻達到上述規定值,技術經濟不合理時,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可提高到30Ω,變電所接地網的接地電阻可提高到15Ω,但應符合本規范弟12.6.1條的要求。
低壓系統中,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當達到上述接地電阻值困難時,可采用網格式接地網,但應滿足本規范弟12.6.1條的要求。
配電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向建筑物供電的配電變壓器安裝在該建筑物外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線圈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的保護接地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符合公式(12.4.3)要求且不超過4Ω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電氣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 (12.4.3)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濟大接地電阻(Ω);
I――單相接地故障電流;消弧線圈接地系統為故障點殘余電流。
2)低壓電纜和架空線路在引入建筑物處,對于TN-S或TN-C-S系統,保護導體(PE)或保護接地中性導體(PEN)應重復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Ω;對于TT系統,保護導體(PE)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
3)向低壓系統供電的配電變壓器的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時,低壓系統不得與電源配電變壓器的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應在距該配電變壓器適當的地點設置專用接地網,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Ω。
2 向建筑物供電的配電變壓器安裝在該建筑物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于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不接地、消弧線圈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保護接地的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大于4Ω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2)配電變壓器高壓側工作于小電阻接地系統,當該變壓器的保護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符合本規范公式(12.4.1―1)的要求且建筑物內采用總等電位聯結時,低壓系統電源接地點可與該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保護配電變壓器的避雷器,應與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網。
保護配電柱上的斷路器、負荷開關和電容器組等的避雷器,其接地導體應與設備外殼相連,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TT系統中,當系統接地點和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已進行總等電位聯結時,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可不另設接地網;當未進行總等電位聯結時,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設保護接地的接地網,其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a (12.4.6-1)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濟大接地電阻(Ω);
Ia――保證保護電器切斷故障回路的動作電流(A)。
當采用剩余動作電流保護器時,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25I△n如 (12.4.6-2)
式中 I△n--剩余動作電流保護器動作電流(mA)。
IT系統的各電氣裝置外露可導電部分的保護接地可共用接地網,亦可單個地或成組地用單獨的接地網接地。每個接地
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式要求:
R≤50/Id (12.4.7)
式中 R――考慮到季節變化時接地網的濟大接地電阻(Ω);
Id――相導體和外露可導電部分間弟一次短路故障故障電流(A)。
建筑物的各電氣系統的接地宜用同一接地網。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濟小值的要求。
架空線和電纜線路的接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低壓TN系統中,架空線路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的PEN導體或PE導體應重復接地。電纜線路和架空線路在每個建筑物的進線處,宜按本規范弟12.2.2條的規定作重復接地。在裝有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后的PEN導體不允許設重復接地。除電源中性點外,中性導體(N),不應重復接地。
低壓線路每處重復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電氣設備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l0Ω的電力網中,每處重復接地的接地電阻值不應超過30Ω,且重復接地不應少于3處。
2 在非瀝青地面的居民區內,10(6)kV高壓架空配電線路的鋼筋混凝土電桿宜接地,金屬桿塔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宜超過30Ω。對于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的低壓架空線路和高低壓共桿的線路除出線端裝有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者除外,其鋼筋混凝土電桿的鐵橫擔或鐵桿應與PEN導體連接,鋼筋混凝土電桿的鋼筋宜與PEN導體連接。
3 穿金屬導管敷設的電力電纜的兩端金屬外皮均應接地,變電所內電力電纜金屬外皮可利用主接地網接地。當采用全塑料電纜時,宜沿電纜溝敷設1~2根兩端接地的接地導體。
以下是標準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10歐;
2、獨立的可靠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歐。
6 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于接地電阻1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