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分類
1.1 防靜電鞋
a)防靜電PU皮鞋;
b)防靜電布面PVC膠底鞋。
1.2 導電鞋
a)導電皮鞋;
b)導電布面膠底鞋。
2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1.1 電氣性能(ESD)
1.1.1 防靜電鞋電阻值范圍為100kΩ~1 000MΩ。
1.1.2 導電鞋 電阻值不大于100 kΩ。
1.2 物理機械性能
1.2.1 防靜電皮鞋、導電皮鞋應符合QBl002~1005規定。
1.2.2 防靜電布面膠底鞋,導電布面膠底鞋應符合HG/T 2495規定。
3檢驗規則
3.1 出廠檢驗
由制造廠的質量檢驗部門負責對鞋的電氣性能逐只進行檢驗,符合標準才能出廠。
3.2型式檢驗
3.2.1型式檢驗條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生產過程中,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每半年進行一次周期性檢查;
d)產品停產6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e)當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f)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了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3.2.2型式檢驗項目
3.2.2.1防靜電皮鞋、導電皮鞋型式檢驗項目:
a)電氣性能(ESD);
b)外底耐折;
c)外底耐磨;
d)成鞋剝離強度;
e)外底橡膠硬度。
3.2.2.2防靜電布面膠底鞋、導電布面膠底鞋型式檢驗項目:
a)電氣性能(ESD);
b)圍條與幫面粘附強度;
c)外底橡膠拉伸強度;
d)外底橡膠扯斷伸長率;
e)外底磨耗減量;
f)外底橡膠硬度(邵爾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