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電經常是我們身邊的不速之客,無論是在生產中,還是在生活中,它常常會給人以突然的打擊,即使人遭遇電擊,更有甚者,它可能引起神秘的火災和爆炸,成為人們看不見的火災“兇手”。
在許多生產部門,比如煉油、化工、橡膠、造紙、印刷、紡織、制藥、食品及其他粉體加工等場所,由于靜電而引發(fā)的火災爆炸事故是屢有發(fā)生。
某加油站在加油工作中,工作人員把汽油泵送至聚乙烯塑料的油壺中,此時使用了金屬漏斗,由于靜電放電,結果引起了一場火災。
靜電是宏觀范圍內相對靜止的,暫時失去平衡的正電荷或負電荷。據靜電危害的一份調查資料表明:能使人感受到電擊的靜電約占靜電引發(fā)事件總數的33.9%;產生靜電火花能引起可燃汽體或可燃液體蒸汽著火,并有爆炸或火災危險的約占靜電放電引發(fā)事件總數的20.2%;產生的靜電火花,使可燃性粉體著火,并有爆炸的火災危險的約占靜電放電引發(fā)事件總數的5.6%;產生靜電火花,使生產發(fā)生故障并帶來損失的約占靜電放電引發(fā)事件總數的28.8%;產生靜電火花沒有引起火災和爆炸的占靜電放電引發(fā)事件總數的11.5%。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產生和積聚了危險靜電的場合,如果空間有爆炸混合物,就有可能因靜電火花引起火災爆炸,不論是可燃固體、粉體物料,還是可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氣體物料;也不論是機器操作還是人工操作,均可能因靜電而引發(fā)靜電火災或爆炸。就工藝分類而言,固體物料大面積的摩擦,固體物料之間在壓力作用下相互接觸而后分離,固體物料被擠出、過濾時與管道壁、過濾器壁之間發(fā)生摩擦,還有固體物料的粉碎、研磨、攪拌等過程都可能產生危險的靜電積聚。粉體物料過濾、篩分、氣力輸送、攪拌、噴射、轉運等過程也可能產生危險的靜電積聚。液體物料在高速流動、過濾、攪拌、噴霧、噴射、沖刷、飛濺、灌注,乃至沉淀等過程中均可能產生危險的靜電積聚。可燃液體蒸氣和可燃氣體由于固體或液體中夾帶有雜質,當它們從縫隙或閥門高速噴出時或在管道內高速流動時也可能產生危險的靜電積聚。此外穿著合成化學纖維服裝的人員在活動中,飛機在飛行中也都可能產生危險的靜電積聚。因此,許多火災和爆炸均系靜電積聚引起。
眾所周知,摩擦能產生靜電,一般摩擦包括接觸、分離、破斷、壓電、熱電等到狀態(tài)的復雜過程,其中濟為重要的是接觸——分離過程。至今人們普遍用接觸——分離理論解釋固體靜電的產生。液體靜電與蒸氣和氣體靜電的產生有所不同。液體靜電伴隨有電滲透,電池以及電解效應,在固體與液體的界面上還有雙電層存在。蒸氣和氣體靜電實質上是其內所含的固體雜質或液體雜質上帶的電。盡管產生靜電的方式很多,起電機理也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產生靜電的場合都與用電無關。
靜電電壓有時高達上萬伏乃至數十萬伏,產生高壓靜電所耗費的能量卻極其微小和有限。靜電火災和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靜電放電火花。
靜電有其特殊性,加強防范時,應正確認識靜電的“脾氣”。靜電引起火災或爆炸有四個條件:一、空間有爆炸混合物存在;二、有產生靜電的工藝條件和操作過程;三、靜電積聚達到或超過相當程度,致使介質間的局部電場被擊穿;四、靜電放電火花能量達到爆炸混合物的濟小點能量。引發(fā)火災和爆炸,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因此要做到:
一、消除周圍環(huán)境的爆炸危險。通常采用改善通風條件,以降低爆炸混合物的濃度,或者充填不活潑氣體,以降低含氧量。同時應采用防爆措施,用不可燃介質代替可燃介質。這是間接性防范措施。
二、可適當選擇材料,改革制造工藝設備和降低生產工具摩擦速度或相對運動的速度,消除雜質和附加靜電等,遏制靜電產生。這是防止靜電引發(fā)火災事故的直接措施。
三、通過泄漏和中和的方法限制靜電積累。如接地、增濕、應用抗靜電措施,采用靜電消除器等。
為防止靜電成災,做到萬無一失,除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外,還必須建立嚴格的工藝流程規(guī)章制度,同步采用靜電測量、監(jiān)控等技術,真正對生產環(huán)境和生活場所靜電致災的危險性做到心中有數,達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