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1.1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供操作靜電放電敏感電子產品用的防靜電工作區應具備的各項技術要求。
1.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防靜電工作區。
1.3應用指南
由于電子產品的靜電放電敏感度不同和防靜電工作區具體用途以及結構形式的差異,本標準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允許剪裁。
1.4分級
按照防靜電工作區內的指定空間所允許的對地靜電電位值,將防靜電工作區分為二級。
A級——允許的對地靜電電位不超過±100V;
B級——允許的對地靜電電位不超過±1000V;
2引用文件
GB12014——89 防靜電工作服
GJB/Z25——91電子設備和設施的接地、搭接和屏蔽設計指南
GJB1649——93 電子產品防靜電放電控制大綱
SJ/T10694——1996電子產品制造防靜電系統測試方法
3定義
3.1術語
3.1.1防靜電工作區 electrostatic dischargeprotectedarea
配備各種防靜電設備和器材、能限制靜電電位、具有確定邊界和專門標記的適于從事靜電防護操作的場所。
3.1.2操作 handling
在靜電放電敏感電子產品的制造、老化、篩選、檢測、裝聯、包裝、貯存、修理和失效分析等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地作用于產品的有效活動。
3.1.3 接地 grounding
電子連接到能供給或接受大量電荷的物體(如大地、艦船或運載工具外殼等)(見GJB1649弟3.1.2條)。
3.1.4 硬接地 hard ground
直接與大地電極作導電性連接的一種接地方式。
3.1.5軟接地 soft ground
通過一足以限制流過人體的電流達到可靠值的電阻連接到大地電極的一種接地方式。
3.1.6大地電極 earth electrode
埋于地下與大地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的金屬體或金屬體組。它可以是桿狀的、板狀的或網狀的,為接地系統提供接大地的基準點。
3.1.7 靜電耗散材料dissipativematerials
其表面電阻率等于或大于1x105Ω/,但小于1x1012Ω/;或何種電阻率等于或大于1x104Ω·cm,但小于1x1011Ω/·cm的材料。
3.1.8導(靜)電材料(electrostatic)conductivematerials
其表面電阻率小于1x105Ω/或體積電阻率小于1x104Ω·cm的材料。
3.2 縮寫詞
3.2.1 ESD electrostatic dischargesensitive靜電放電。
3.2.2 ESDS electrostatic dischargesensitive靜電放電敏感(的)。
3.2.3 EPA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protectedarea防靜電工作區。
3.2.4 EBP earth bondingpoint接地連接點。
4一般要求
4.1 靜電放電敏感符號
靜電放電敏感符號的式樣、顏色和尺寸以及其簡化符號式樣,應符合GJB1469附錄C(補充件)的規定。
4.2 EPA 標記符號
EPA 標記符號式樣如圖1所示,其濟小尺寸為300mm×150mm。標記顏色一般采用黃底黑色,應避免使用紅色。在圖中*處應標出級別代碼(A或B)。
4.3接地連接點符號
EPA內的接地連接點符號式樣如圖2所示,其尺寸的大小應能夠在普通照明條件下用肉眼清楚辨認。標記顏色一般采用黃底黑色,應避免使用紅色。
5詳細要求
5.1靜電電位
如無另外規定,EPA內的靜電電位應滿足下列要求,即在任何情況下,在EPA內貯存,使用或接受加工的未帶ESD外防護的ESDS產品周圍300mm空間之內任一物體的靜電電位不得超過該級EPA允許的對地靜電電位值。
使用準確度優于±10%的非接觸式靜電伏特計進行測量。
5.2構造形式
EPA的構造形式因其具體用途而定。可以是下述場所之一或其組合:
a.一個操作工作臺;
b.一個庫房;
c.一個加工操作間;
d.一個工作機房;
e.一個活動的或固定的工作站;
f.一個維修工作現場。
無論屬于哪一種構造形式,它都必須是一個具有明確劃定邊界(例如,在一寬大的廠房內可使用寬度為50mm的黃色警示標志線,將防靜電工作區劃定)的場所,并具有為完成其功能所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器材。
5.3標記
5.3.1EPA 專用標記
應在EPA入口處附近的明顯位置(例如門的上方或門對面的壁上)貼有符合4.2條規定的標記,標記的尺寸大小與EPA的規模相稱。
5.3.2 接地標記
在EPA內設置的供接地用的連接點,并沒有做處弟4.3條規定的標記。
5.3.3 ESDS產品標記
在EPA內接受加工、裝聯或在EPA內進行包裝、貯存的ESDS產品,在產品和內包裝上應標志符合弟4.1條或相應的產品規范規定的靜電放電敏感符號標記。
5.4 氣候與環境條件
5.4.1 溫度
EPA內應裝設有溫度調節裝置,以維持其室溫在15~35℃的范圍內.采用準確度優于±0.5℃的溫度計測量EPA內的濕度,并在每日的同一時間測量和記錄一次。
5.4.2 濕度
EPA內應裝設有濕度度調節裝置,以維持其室內相對濕度在45%~75%范圍內。采用準確度優于±2%的濕度計測量EPA內的濕度,并在每日的同一時間測量和記錄一次。
5.4.3 氣壓
EPA內大氣壓力應在86~106kpa范圍內。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調壓措施。
5.4.4 靜電消除器
在工作臺面上方的適當部位或其他必要部位,應裝設靜電消除器,以消除未打開的包裝件上的靜電荷和在操作過程中因人體、工具及其他物品相互摩擦在工作上所產生的靜電荷靜電消除器應能消除任何一種極性的電荷,并在其有效防護區域內使靜電位保持在規定值以內,中和能力應優于±250V/s。
5.4.5 潔凈度(必要時)
需使用潔凈環境的EPA加工場所,廠房空氣潔凈級別按有關工藝設計文件規定。
5.5接地
EPA應具備滿足其使用功能要求的防靜電接地分系統,并通過大地電極分系統接到大地。此外,EPA通常還需設置若干其他接地分系統,例如雷電保護、故障保護、信號、參考等分系統。這些接地分系統的作用、配置、安裝方法接地電阻要求及測量方法等,參見GJB/Z25弟5~9章。
5.5.1防靜電接地分系統
EPA的防靜電接地分系統包括人體防靜電接地、地坪防靜電接地和操作裝置、儀器的防靜電接地等。除個別指明需采用硬接地者外,一般采用軟接地方式,其接地電阻可由外接電阻、材料內固有電阻或它們的組合構成。各種防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要求見5.6條。
5.5.2 接地安裝注意事項
5.5.2.1防靜電接地分系統可利用故障保護地線或信號參考地線(直流工作地線)作為接地母線。
5.5.2.2不允許交流線路的走線與直線地線緊貼或平行鋪設,以防以直流信號造成干擾。
5.5.2.3各接地分系統的連線之間應當相互隔離,為此應使用帶絕緣外皮的導線。
5.5.2.4各接地干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釬焊、熔焊或壓力連接件、卡箍等進行搭接連接。
5.5.2.5防靜電工具、裝置等接地端子允許使用易于裝拆的各種夾式連接器,例如鱷魚夾、插頭座等,但應確保電氣連接可靠。
5.5.2.6防靜電工作臺和裝置、設備等的故障保護地線應采用濟小截機積不小于1.25mm2的多股敷塑導線,外皮顏色為黃綠色。